看了一部书稿,关于1918年至1949年的中国新诗,恹恹……记些零碎。
◎骸骨之迷恋
五四时,胡适写了不少新诗,一心希望“在这欲去未去的夜色里,/努力造就几颗小晨星”。这当然引起不少反对之声,如1921年10月,胡适留美时的好朋友梅觐庄在《南京高师日刊》出“诗学研究专号”,专发旧诗和文言诗以示对抗。1921年,《时事新报·文学旬刊》刊登斯提的《骸骨之迷恋》予以批评。
又查了一下,原来肖毛早就写过帖子,解说得更为详细:
这篇文章虽短,显然还是很有影响的(当然也因为连锁而起的争议)。鲁迅在《重三感旧》中,劈头就说:“我想赞美几句一些过去的人,这恐怕并不是‘骸骨的迷恋’。”
宁波同学喜欢用的“骸骨之迷恋”源头在这里啊。“骸骨之迷恋”要翻译成白话文,就是“恋尸癖”了,突兀、恐怖,半点美感也没有!文言之骸骨还是得稍微迷恋一下才好!
◎《破晓》
诗人林庚1928年入清华大学物理系,1930年转中文系,与吴组湘(从经济系转来)、李长之(哲学系)、季羡林(外文系)是好朋友,号称“清华四剑客”。几个小子“放言高论,无话不谈,个个都吹自己的文章写得好。林庚早晨初醒,看到风吹帐动,立即写了两句白话诗:‘破晓时天旁的水声,深林中老虎的眼睛。’”当天就得意地念给他们仨听。(《季羡林忆师友》)
这诗句让我想起庞德那首《在一个地铁车站》(杜运燮译):人群中这些面孔幽灵一般显现;湿漉漉的黑色枝条上的许多花瓣。同样思之令人恍忽——当然,由于Discovery看多了,嫌前者未免太具像了些。
林庚此诗即名《破晓》,共9行,据说一气呵成,旋即又觉得不妥,“心里知道绝无问题的便是由前面两句,其余仿佛都还得斟酌”,于是再三修改,事后还专门写了一篇《甘苦》以记之。手边的资料没有后面几句,好奇地遛狗搜之,原来如此:
觉得还不如只留前两句呢。
评论 (1)
疑心当时真正“一气呵成”的,就是头两句。后面的意象和前两句是割裂的。
由 chariot | 2005年12月20日 夜间01时28分
发表于 2005年12月20日 01:28